进入实习需要注意些什么?怎样才能顺利通过实习期?试用期又会碰到哪些问题……身为职场菜鸟的你,看到这些问题是不是已经慌了?别慌,网络编辑部特意梳理了从迈入实习期到通过试用期期间,你可能会遇到的求职难题及其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如何确定自己的起薪?
答:薪酬定位是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包括行业职位本身市场行情、所应聘公司性质、自身价值评估等方面,正确认识自己和理性定位很重要。一个简单粗暴的方法:可以先确定一个基本月薪数额(职位的最低月薪),然后再根据自己的证书含金量、学历类别、外语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加上一定数额,这就是个人的月薪起薪了。但是否能拿到这个价,最终还是要看你投的职位要求与你的个人能力是否匹配。
2. 第一份工作,经验重要还是钱重要?
答:是否积累到经验决定了今后涨薪的速度,而第一份工作的起薪决定了涨薪的起点。通常来说,在起薪不低于毕业生平均起薪的情况下,是否能积累经验更重要一些。
3. 实习转正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通常流程是,在确认公司有转正名额的情况下,首先实习生向直属上司书面提出转正意愿,然后提交实习期完成的工作内容,供直属上司或是相关管理层进行转正考核和评审,接着由直属上司把考核与评审结果递交上一线领导,申请转正。老板或是其他相关管理层确认同意,转由人事部办理转正手续。
4. 毕业了,还能不能找实习工作?
答:不能。大学生实习签定的是实习协议,毕业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5. 即将毕业,先就业还是先择业?
答:如果家里经济条件允许,应当慎重择业。如果不得已为了“糊口”而将就了一份工作,也最好在一年内进行转换,调整到适合自己的职业道路上。越早择业损失越小。
6. 什么是校园招聘?一般在什么时候?
答:校园招聘是一种特殊的外部招聘途径。狭义是指招聘组织(企业等)直接从学校招聘各类各层次应届毕业生。广义是指招聘组织(企业等)通过各种方式招聘各类各层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一般在9月中旬开始启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9-11月和次年的3-4月。不过在校园招聘的启动时间上没有硬性规定。
7. 报到证是什么鬼?
答:《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国家教育部为普通高校毕业生走向就业岗位所开具的凭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有效期为两年。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如果入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话,毕业生需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8. 报到证掉了怎么办?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9.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都是什么鬼?
答:实习期是非劳动法概念,严格上说是一种民事劳务关系。法律解释:首先,实习仅适用于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关系。标准的实习,是企业与学校建立实习协议,学校派学生到企业实习,为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
见习期是非劳动法概念,行政概念,目前被扩大到劳动法领域。法律解释:本来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新进人员进行业务适应和考核的期限,适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但是后来政府因就业困难,主导了大学生见习计划。经过批准的见习基地(实际为企业),可以仿照见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考核。
试用期是劳动法概念,特指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选择权的期限。法律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五险一金”是什么?
答:“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1.“五险一金”的缴费公式怎么算?
答:通用缴费公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费用。社保缴费基数在每年的1—5月会有所调整,最低标准是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上限是300%。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是一样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在每年7月调整,最低标准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限同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
12. 试用期要缴纳“五险一金”吗?
答:试用期期间,“五险一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保金是必须正常缴纳的。有些单位表示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转正后一次性补缴。这种做法听上去似乎可行,但是,一旦试用期内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就会产生矛盾。社会保险作为法定福利,试用期内必须缴纳。即使没有转正或在试用期内离职,单位也要替该员工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对于单位来说,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免除自己的风险。如果单位为了省事,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一旦发生工伤或疾病治疗,所有由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承担的费用都将由公司赔偿。所以转正后再补交的方式是不合法的。
13. 试用期能请年假吗?
答:年假一般指带薪假期,有的公司员工一入职就能享受相应的带薪年假,有的公司则需要员工入职满1年或者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才能享受带薪年假。带薪年休假属法定福利,员工在试用期内也有权享受。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灵活安排的特点,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
14. 毕业生能否保管自己的档案?
答:毕业生档案不允许自己保管和携带。
15. 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答:毕业生毕业后有接收单位的,应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报到手续。若其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将档案转递到接收单位;若接收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将档案存放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即人才中心管理。
16. 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答:高校毕业生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17. 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答:高校毕业生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18. 工龄有什么用?
答: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工龄和劳动者的权益有密切关系。工龄和职工带薪年休假、因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所产生的医疗期、病假工资、探亲假、工龄性养老金、出境地定居离职费等有着重大影响。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19. 工龄如何计算?
答: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20. 未就业的应届生人事档案如何保管?
答: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21. 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答: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22. 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因私出国政审;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23. 公积金是企业强制要交的么?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4. 试用期想走人怎么办?
答: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