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3年06月20日讯:根据汉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汉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工程师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本级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评审和工程变更评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提供五年相关造价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原单位盖章以及本人签字盖执业印章的项目预、结算书封面、审计(或审核、评审)报告等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无不良执业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谈判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工程造价专业计价、算量软件;熟悉本专业相关法规及政策,具有敬业精神。清正廉洁,有一定文字功底;
7.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交通运输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精通清单编制、工程预结算知识,了解新材料和国内工程造价动态,熟悉四川地区现行工程定额(同时熟悉安装、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的优先)。
8.工作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以及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6.曾被开除公职、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提供报名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全国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及5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填写《汉源县财政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用“姓名+电话”命名,如“张三+12345678912”),再将文件夹压缩发送至820235810@qq.com;现场报名地址:汉源县财政局5楼财政投资评审中心506办公室(富林大道二段112号)。需自行填写《汉源县财政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全国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及5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止。(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布的条件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
六、面试、考察、体检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报名者应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1.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考察。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汉源县财政局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根据人选情况由县财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期届满实行双向选择,单位和应聘人员同意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用人单位或个人其中一方不同意续聘的,聘约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的工资实行年薪制,试用期工资1万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2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九、本公告由汉源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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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