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3年03月14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12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3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参考,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详见《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3月13日09:00至2023年3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2023年3月13日09:00至2023年3月21日12: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2023年3月13日09:00至2023年3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4日至4月7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8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公开招考”栏(下同)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规定的,应在“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校验(务必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由龙泉驿区教育局负责。应聘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并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7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二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查看具体考试要求。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3年3月23日前通过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4月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政策性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未因享受相关政策而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退役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得团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相应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3年3月21日前的工作日内(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加分咨询电话:028-84846499),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已按规定享受过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优惠政策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3年4月24日前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原件校验人员。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原件校验资格复审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参加,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校验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信息为准。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所有成绩均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条款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务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需在龙泉驿区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九、待遇及户口
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成办发〔2007〕108号文件相关规定,户口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群团组织、民主团体正式招、录、聘用,原户口簿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应按实际从事的职业到公安机关变更登记。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8-84600293(龙泉驿区教育局)。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8-84875987(龙泉驿区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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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